关于草地农业科技学院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字体大小 T |T

根据兰州大学发布的《关于组织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草地农业科技学院计划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答辩工作,现将具体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

组长:段廷玉 

组员:刘文献 张岩 李伟斌  冉涛

秘书:王琳玲 

二、答辩要求

1.项目学生负责人在答辩过程中根据小组评委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结项报告书和项目组各成员撰写的《个人总结》等材料;

2.项目学生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答辩,答辩内容主要从项目意义、创新点及特色、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报;

3.答辩主要分为项目学生负责人汇报和专家提问两部分限时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

4.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终止其项目。

三、答辩时间

2024年4月1日上午9:00正式开始(答辩人员提前20分钟到场拷贝PPT)

四、答辩地点

  兰州大学榆中校区 天山堂A412

五、注意事项

答辩顺序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学院将另行通知。

 

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附件1:草地农业科技学院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顺序.xls

附件2:附件2:结题答辩评审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