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2 字体大小 T |T

位老师

  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14〕42号)、《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校研〔2015〕17号)文件的要求,现启动2018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3月12中午12:00前,《兰州大学2018年3月--2018年8月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配套金额表》、《兰州大学2018年3月--2018年8月研究生助研岗位上岗名册》、《兰州大学2018年3月--2018年8月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表》《助研津贴配套金额转账单》(签字需手写)两项材料纸质版提交到102办公室高雪处,电子版发送到gaoxue@lzu.edu.cn配套情况统计表是一个师门填写一张表(含硕士和博士),不是一个学生一张表,逾期未交的视为不配套助研津贴,且不再补发。
  (二)3月30日前,由党委研工部协调财务处进行转账;
  (三)4月上旬,完成助研津贴启动名单审核以及3月份助研津贴补发、4月助研津贴发放工作,其余月份的助研津贴于每月下旬25日完成发放。
  二、经费划转说明
  (一)本次划转的助研津贴经费涵盖时段:2018年3月-2018年8月,具体配套月份由导师个人决定。毕业年级研究生的助研津贴学校按照实际在籍月份配套,即2018年3月-7月,毕业班研究生8月份助研津贴按照导师配套情况进行发放。
  (二)需要划转的经费项目:助研津贴中导师承担的部分。
  (三)受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及医学学科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扶持的导师,无需为受助年级的研究生助研津贴出资。
  (四)助研津贴的资助对象、条件按《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及《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所有报送材料均需签字、盖章齐备,并统一报送。纸质版报送党委研工部,同时发送汇总表(附件1、2、3)电子版至yjsjz@lzu.edu.cn。
  (二)所有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研工部。逾期未报的学校视为该导师不为其指导的研究生启发该学期助研津贴,延后报送的按照实际报送月份开始启动发放工作(要求导师账户余额充足),并不再进行补发工作。
  (三)助研津贴经费的管理与发放遵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第五章相应条款执行。
  特此通知。

 

 

研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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