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院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前期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3 字体大小 T |T
各研究所、导师:
为了做好我院2013年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人员资格审查、论文评阅、科研成果审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学位论文信息、完成科研成果和学位信息采集。
研究生在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前须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且成绩合格,达到研究生在学期间完成本学科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缴清全部学费,导师同意论文答辩。
截止时间:2013年5月7日(星期二)
二、学位论文评阅
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审阅、学位授权学科负责人同意后寄送论文评阅人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至少由3位在本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外单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下同)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至少由2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下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位;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至少由2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具有本行业、领域丰富实践经验的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位。
截止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
三、在学期间完成科研成果审核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完成科研成果要求按照《兰州大学各学科研究生在学期间完成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校研字〔2012〕57号)执行。
1. 硕士生科研成果审核:
申请毕业硕士生须将其科研成果复印件(需导师签字)上交至学院。论文以接收函形式提交科研成果者需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DOI号)。
截止时间:2013年5月7日(星期二)
2. 博士生科研成果审核:
博士生科研成果由研究生院审核,审核时需提交经导师签字认可的科研成果复印件。
审核内容:申请人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兰州大学;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时间:2013年5月8日-5月10日
地点:贵勤楼341-1室
截止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
在读博士研究生仅以接收函或录用通知的形式提交科研成果者,允许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可按期毕业,但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事宜。毕业一年内成果正式发表者,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
四、报送材料要求
1. 请各位研究生填写《学位申请书》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并签字盖章,准备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需于5月7日(星期二)上交至学院106办公室。
2. 请各位研究生将《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员审核表》、《研究生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议意见书》(已完成论文送审并填写意见),于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交至学院106办公室。
 
五、其它要求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毕业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13〕10号]及《兰州大学各学科研究生在学期间完成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校研字〔2012〕57号)。文件详细内容请点击链接或查看附件。
 
 
                                             二O一三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