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字体大小 T |T

各研究所、各位研究生:

《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21〕8号》和《草地农业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学院启动2021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按照学校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涵盖范围为我院全体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修学年限不得超过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学院各项培养环节;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在读期间,不得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或违纪受处分记录;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具体从以下方面考虑:

科研成果:论文为正式发表或见刊(含DOI号);著作权或专利已授权(不含公示期)。研究成果截止时间为为2021年9月17日23:00,已使用参评任一奖学金的成术成果不得重复使用。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同时享受学业奖学金。

6.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当年评定。

1)受到院级以上(含院级)通报批评及处分者;

2)学位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背学术道德行为者,或在科研工作科研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

4)恶意拖欠学费者;

5)凡于奖学金评定以前已确认为国家公派出国项目攻读博士学位者。

三、程序及要求

1. 申请阶段: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15日上午12:00前向学院研工组(步云楼108)统一报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学生成果公示样表》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gaoxue@lzu.edu.cn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姓名+年级+硕士/博士+国奖。

2.初评阶段:20211015日至30日,由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认初评名单。

3.公示阶段:5个工作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高雪,联系电话:8910981

附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doc

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成果公示样表.xls

                                                  

                                 研工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