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8周年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9 字体大小 T |T

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激励全院共产党员和各党支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标杆院系”“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院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组织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和基本条件

本次表彰的对象应是在学院各项工作中有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党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除具备优秀党员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

3.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责任制、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凝聚人心、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在对标争先建设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方面成效显著;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等工作开展有效;一年内所属党员无违纪现象。

二、评选名额和办法

1.推荐范围及名额:推荐工作以支部为单位,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范围为支部所属师生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范围为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委工作人员、学工组工作人员。本次评选的先进集体及个人总数控制在全院师生正式党员总数的20%以内,全院共评选出50名优秀共产党员(可视推荐情况酌情增减),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个先进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

第一,自下而上。各党支部可参照2018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采用民主公开的方式进行推荐,每个支部第一轮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推荐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不足1人的以1人计算;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先进党支部5个。

第二,自上而下。召开学院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按照评选办法和原则进行审议推选,提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建议名单,并反馈至各支部征求意见。

第三,自下而上。各党支部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建议名单基础上再次进行票决,院党委会结合各支部票决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三、时间安排

1.各支部于2019年5月31日前,开展评选工作,将附件3《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评优表彰支部推荐表》电子版发至xuanwang@lzu.edu.cn

2.学院在2019年6月5日前召开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提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建议名单,反馈至各支部征求意见,支部于6月6日前报送征求意见结果。

3.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于6月13日前填写附件4《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先进党支部审批表》、附件《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先进党支部审批表》、附件5《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附件6《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由各支部统一将纸质版报送F310,电子版发至xuanwang@lzu.edu.cn。  

4.学院党委于6月20日前召开党委会,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人选。

5.学院党委于7月1日前后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

附件:推荐报送材料规范书写说明、表格及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019推荐报送材料规范书写说明.doc

 

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党委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