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4 字体大小 T |T

根据人事处《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的通知》(校人〔20173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1.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2.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4.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邀请函时间应在20179月至20189月间。

5. 外语水平需达到《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系所在学院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三、申报程序

1.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41日至47日。 

2. 申请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申请表,并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其他书面材料,于20174312:00之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一份)交院办,同时将《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和《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caoyebgs@lzu.edu.cn 

3.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师德师风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可重复申报公派留学项目。

2.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受理单位为甘肃省教育厅。因此,网上申报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甘肃省教育厅”。

3. 被录取人员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被录取人员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进一步加强过程和目标管理。访问学者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留学人员回国必须向所在单位汇报留学成果。

5.其他相关内容请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中查看。

 附件:  http://ldxb.lzu.edu.cn/lzupage/2017/03/02/N20170302205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