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6 字体大小 T |T
各研究所、博士生导师:
根据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04〕147号和《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办法》校研字〔2004〕11号文件要求,以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通知》,我院将于近期组织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参加人员:我院在读的2014级博士研究生、未参加博士综合考试的往届在读博士研究生。
    2. 综合笔试: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的笔试部分由学院统一安排,笔试部分包括英语综合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两个考试科目,笔试部分预计于1212(星期六)上午9点在碧野楼四楼报告厅进行,请参加考试的博士研究生提前安排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笔试内容:英语综合考试主要考察博士研究生的文献翻译和专业写作能力,专业综合考试主要考察博士研究生对草地农业知识理论的理解和掌握。
    4. 考核报告: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的考核报告部分由各研究所组织安排,博士生的考核报告以PPT形式向考试委员会汇报,每人汇报及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请各研究所于115(周五)前完成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的报告考核工作,并提交签署意见的《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登记表》至106办公室。
    5. 考试委员会:各研究所需组织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3-5名教授、副教授组成的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主席由博士生导师担任,其中本学科专家的人数应多于相关学科专家的人数,但至少须有1名相关学科的专家。
    6. 考核记录:各研究所考试委员会应选聘一名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做考试记录。
    7. 考试成绩评定:考试结束后,考试委员会应就考生成绩写出书面评语,按优秀、良好、不合格三级确定考试成绩,并根据考试结果,做出决议(①考试通过,继续学习,完成博士学位论文;②考试未通过,终止学业;③考试未通过,分流为硕士生培养),同时填写《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登记表》,由考试委员会主席审核后签名。
    8. 考试结果的审定:《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登记表》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由研究生秘书汇总,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学校对考试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审定意见,并由研究生院培养处书面通知研究生所在院(系)。有关考试材料归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9. 从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考虑,建议各研究所将此次综合考试的考核与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合进行。
     10. 请各位博士研究生在参加综合考试之前,填写《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登记表》,交至各研究所秘书处,以备综合考试中记录考试信息并签署考试评定。
 
附:相关文件及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的通知
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办法
关于做好2014级博士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秘书

                                         201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