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第四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5 字体大小 T |T
各位老师: 

我院现任兼职本科生辅导员的聘期已经结束。根据《关于选聘第四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校学发〔201547号)要求,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就我院2015——2017年兼职辅导员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要求

(一)严格遵照《兰州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暂行规定》(校党委发〔200863号)文件的精神(附件1)及《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要求(附件4)执行。

(二)选聘类型及名额:事务型兼职辅导员,1名;学术型兼职辅导员,1名。

(三)明确工作范围及岗位职责,兼职辅导员的核心工作围绕岗位职责开展。

二、选聘条件

(一)事务型兼职辅导员

1、中共党员。

2、具备讲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4、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和宣传教育能力。

5、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对学生心理特征、价值取向、行为偏好有一定的分析认识水平。

6、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关心爱护学生。

7、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二)学术型兼职辅导员

1、中共党员。

2、具备讲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4、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能满腔热情的关心爱护学生,又能严格要求学生。

5、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能够在科学研究方面给予学生以指导。

6、愿意付出时间精力投身到学生的专业思想的正确疏导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工作中。

7、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兼职辅导员的岗位职责

(一)事务型兼职辅导员

1、协助专职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2、及时传达贯彻学院有关学生工作的文件和要求,深入学生实际,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性格特征、家庭情况等,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3、及时了解学生的专业思想问题,并能够结合自身专业素养,为学生排解专业困惑,配合任课教师抓好学生的学习,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形成良好学风。

4、组织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挑战杯、君政基金等科研活动的动员、申报、审批等事务性工作及社会实践的动员、团队建设等事务性工作,培养学生的学术素养和科研精神。

5、做好组织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学术型兼职辅导员

1、协助专职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关心爱护学生。

2、向学生宣传学院科研方面的现状、平台、成就等,做好学生投入科研的动员工作。

3、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挑战杯、君政基金等科研活动。

4、能够从专业角度为学生答疑解惑,排解学生的专业思想问题。

5、做好组织交给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程序及选拔

请有意愿报名的老师于617日前将《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学院102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和《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danwang@lzu.edu.cn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类型

选聘结果将于2015618日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附件1:《兰州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暂行规定》.doc

附件2:《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3:《学工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4: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doc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学工组

201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