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2 字体大小 T |T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的新规定,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外事管理的意见》(教外综〔201363号),确保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服务,现就做好201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6个月以内的工作访问、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短期讲学、出席国际会议等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

(二)2015年度希望通过校级领导组团,促进外方加快实施项目的重要国际合作与交流任务。

二、报送要求

(一)凡201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含赴港澳台)均须报送出访计划,不安排考察性出访。报送计划包括本单位工作需要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例如留学生招生宣传、人才引进、院级合作与交流等),以及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和合作科研的出国(境)计划。同一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

(二)参加双跨团组(包括省内双跨和省外双跨团组)的我校人员,应向所在单位申请列入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

(三)计划内团组出国(境)时,应逐案报批,并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出访任务。出国(境)使用科研经费,且确有必要的计划外出访任务,各单位可在计划出国团组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调整,并在报批时说明。使用教育经费且未上报计划的出国(境)团组,原则上不再批准。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

请申请老师于20141226日前将《2015年度因公出国计划汇总表》、《2015年度因公出国计划明细表(教育经费类)》交院办,电子版发送至caoyebgs@lzu.edu.cn

附件:1.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xls

2.2015年度因公出国 (境)计划明细表(教育经费类).xls

 

 

院办

                                            20141222